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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口

昨晚家裡來電,由於家裡有事,週末必須回家一趟。

今天下午告訴羅小姐此事,他回說他家裡也有事情。(拜託,我回家一趟八小時,會回家表示是有大事情)

然後他又說就不辦家聚了。

我只冷冷的回:「你辦個家聚都可以拖半年了!不辦我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原本我們家應該在上學期辦兩次家聚,去年九月底我辦了一次,原本十一月輪到羅小姐辦第二次,卻遲遲無下文。

這學期一開學,我就告訴他得在三月辦家聚,但是他三月下旬才寫信問大家可以的時間。羅小姐似乎一整個懶惰,似乎不知道三月如果不辦,四月春假與期中考基本上沒辦法辦,五月按去年慣例要辦一次家聚,不可能一個月辦兩次家聚。

反正羅小姐不辦家聚,那是他自己的問題,不關我的事情。身為直屬該做的事情,我自問都做過了。辦不成家聚的責任,不是我該負責的。

還好我給期中考歐趴糖給的價位比較高,某種程度補償了維尼先生。

辦個家聚藉口這麼多,真不知道他腦中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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