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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總則】
某人說明年想考司法官,所以就用了撲馬的破規劃了刑總課程架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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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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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說明年想考司法官,所以就排了民總課程架構出來。


【指定教材】
王澤鑑,《民法總則》(台北:王慕華,2014增訂新版)

【民法總則一課程架構】
一、課程介紹;私法緒論(一):公、私法之分與私法體系
王澤鑑,《民法總則》(台北:王慕華,2014增訂新版),頁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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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詞高手齊格飛又來啦XD

http://www.facebook.com/fwa0517/posts/2015974431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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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兄在他個板上說:「我還是很難抓到法社會學想要的「實證」研究方法。什麼是「實證」呢?有點沮喪....Orz」想到顏厥安有篇文章應該可以回答他的問題,所以在他板上發了這篇文章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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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格飛曰:這篇是半年前東吳放榜時,當天在批踢踢研究所板寫下的心得,本來沒想過放在BLOG上,不過太久沒發文了,就拿這篇舊文充數(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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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許宗力大法官於釋字第六六五號提出之一部協同一部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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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以後你們到幾歲, 都不要忘了今天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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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期去找老師請教英國留學的事情時,提到自己因條件不符而有退縮之意,老師的意思是說:「只要肯努力,然後機會來時才能抓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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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皆處理惡緣,亦即冤孽,美好的因緣不會落入刑法範疇。冤孽的超渡需要慈悲高遠的佛法。我想提醒讀者,不要讀了刑法之後,甚至一切法律,心田裡種滿無數請求權的根苗,卻不留為人設想的餘地。習得爭鬥而失去悲憫。剛猛的少林功夫必須濟以無限仁心,方可獲得致高進境,並免走火入魔。這絕非虛玄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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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慶鴻的版看來的,很酸的美國律師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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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慶鴻的版看來的,是他在上王泰升教授的法律史專題時,節錄王老師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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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堅老師語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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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太無聊......(網路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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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在台北跟書涵妻夫見面,算是為他們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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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大法研所文宇兄在他板上搞的[釋憲六十週年活動],希望大家提名自己認為最重要的大法官解釋,以下是我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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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日(14)中文系的一位同學約我吃中飯,為的是向我請教財法所如何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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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成績滿堂紅,現在卻是台大法律系教授。如果你遇到當年那樣的我,對他說「我喜歡你」,對他說「我教你讀書」,有用嗎?我想是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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