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我不知道是誰,但我覺得還是滿搞笑的
已經是N年前的文章,看過的人就請見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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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永家與邱聯恭主演??
馬各:這裡就是我們法律學院裡歷史最悠久的民事訴訟部,我就是民事訴訟法的掌門人。
法律菜鳥:那我應該怎麼稱呼你啊?老伯。
馬各:你可以叫我做「魔鬼馬各人」,反正你不要叫我老伯就是了,好嗎?
法律菜鳥:那麼,魔鬼馬各人,請問你的研究室為什麼開在教室的後面呢?
馬各:教書是我的興趣,研究學問才是我的正業。同時我這個人呢,淡泊名利最討厭別人沽名釣譽了!(拿出和新堂幸司的「合照」)我跟新堂幸司那根本就是師兄弟,難道我到處去告訴別人嗎?新堂他們哪整天過來跟我一塊喝茶,我很少應酬他們呀!(拿出和新堂的「合照」)這就是新堂幸司,你也看到了,難道這些我也要告訴你嗎?有什麼了不起嘛!怎麼樣?想學什麼?
法律菜鳥:那我可以學什麼?
馬各:【共同訴訟】,源於德國海德堡,威力無窮,任何人被突襲中,肝膽俱碎而導致無心繼續考試,三日練成,收費六百!
【當事人適格】,源於德國慕尼黑以北70公里,漢堡以南30海浬之波昂,練成之後運筆快速如飛,刀槍不入而水火不侵,五日練成,收費八百!
【新訴訟標的理論】,源於光復以後,乃是考試院暗殺組的獨門暗器,取人分數於千里,易如反掌,因為殺傷力太強所以用這個闡明權來緩和,七日練成,收費一千!
【附帶上訴】,源於日本的東北大學,原本只是一種幻想,但是經過我的改良已經成為一種必殺的暗器,收費一千五!
【訴訟標的相對論】,曾經突襲無數侵略法律界的考生跟那些資深教授,二十世紀曾經風靡幾多法律系學生,但是我可以告訴你--是假的!世上根本沒有這種理論,那只是講出來自己爽的,我不說你不知道。但是你放心,「童叟無欺、實事求是」是我教學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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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分別出自九品芝麻官.唐伯虎點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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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試委員:你說附法條就附法條啊?我說不許附!
考生:哼哼!你好大的官威呀!委員!如果再讓你做兩年委員,恐怕你連中華民國的司法制度也不放在眼裡了吧!
典試委員:我當然不放在眼裡!司法制度是要放在心裡尊重的!像你這樣整天掛在嘴邊講,毫不介意,你是何居心?
考生:你....
典試委員:你娘把你養大了、你跑去當全職考生就是不孝!不尊重司法制度、就是不忠!你這個不忠不孝的糙米蟲,坐在這裡幹嘛!
考生:你好大的膽子!你...你居然敢罵我?
典試委員:我身為典試委員,在這考場之上我最大.你區區一個法律系畢業生,只是來考試的,我站在這邊你竟敢坐著我不罵你我罵誰呀我?
考生:好!等我告上訴願會,將你懲....
典試委員:懲你老X!你要是能夠走得出這個大門就請便吧!來人,關門、發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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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教授:我們新訴訟標的理論是用七種不同給付受領權,再加上了爭點效,提鍊了七七四十九日而成的,無色無味,殺人於無影無蹤!
B教授:哼!我們舊訴訟標的理論是用179、184、767、加上闡明權配製而成,不需學習,也沒有突襲性,除了用法簡單之外,聽起來還很好聽!
A教授:沒寫我們新訴訟標的理論的人,一天之內會分數全失,男女友落跑,胡思亂想而致走火入魔,最後會血管爆裂而死。
B教授:沒有錯!而沒有寫舊訴訟標的理論的朋友,顧名思義絕對不能和舊的男女朋友聊天或是見面,否則也會全身爆炸而死。實在是居家旅行......
A教授:考試解題......
A、B:必備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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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唐伯虎點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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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穿腸:在下一年雙榜,坐擁三妻四妾五車六屋,七位數年薪,事務所八邀九請,十足社會精英!
委員長:對啊,怎麼不對呢?你不給我面子,我可真的要發飆了!
學生:讓我來試試!其實十載九試,解題八湊七拼六答五錯,四字頭成績,補習班三家二報,一等吹牛大王!
對穿腸:好工整啊!
學妹:學長,你來的正是時候。
學生:沒事,沒事,沒事。
對穿腸:在下是七校法學博士兼典試委員,綽號對王之王的對穿腸。閣下是?
學生:小弟讀過兩年書,塵世中一個迷途小考生,慧巽。
對穿腸:好!我就來會一會你!
(兩人互相凝視,蓄勢待發,突然......親了一下......眾人跌倒在地!)
學生:對不起,我倆惺惺相惜,情不自禁。
對穿腸:言歸正傳,我們開始吧。試卷裡,文不行筆不妙,小小考生可笑可笑。
學生:官場中,敵無情友無常,叫聲委員提防提防。
眾學妹:對得好!對得好!
對穿腸:邱邱駱駱楊楊姚姚不不融融洽洽。
學生:蔡蔡甘甘陳陳黃黃常常爭爭鬥鬥。
眾學妹:學長真行啊!對得好!
委員長:快出對子對死他,對死他!
對穿腸:我十口心思,思律思法思中第。
學生:你八目共賞,賞女賞美賞私娼。
對穿腸:楊姚見解,躍然一紙試卷。
學生:駱邱改題,送你半科鴨蛋。
對穿腸:我堂堂典試委員會輸給你個考生?你做律師專敗訴。
學生:汝為被告遭突襲。
對穿腸:勝訴錢來入我袋。
學生:你老婆全買衣服!
(對穿腸倒地噴血)
學生:對對本為消遣作樂,今日穿腸兄居然對到嘔出幾十兩血,可謂空前絕後,小弟佩服佩服!
下面仍是改編自唐伯虎點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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稟大人,小人本住在徐州的路邊,班上有友有紅顏,生活樂無邊。
誰知那憂言翁,他蠻橫不留情,勾結助教目無天,佔我成績奪我閒。
我學長跟他來翻臉,慘被他一棍來打扁;我學弟罵他欺善民,反被他記進了黑名單當掉一百遍,一百遍;他還將我學長弟,逐出了校園,流落指南山前。
我為求能畢業,只有繼續徘徊課堂前,誰知那憂言翁,他實在太陰險,知道此情形,竟派引萬銀來暗算,將我學弟狂當在畢業前一天,小人身壯健,殘命得留存,可憐學弟他魂歸天,此恨更難填!
為安慰學弟,唯有賣身為奴自做賤,一面勤賺錢,一面讀書篇,發誓把功名顯,手刃仇人意志堅,從此口述講義伴身邊,我銘記此仇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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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神版
第一年考
典試委員改考神寫的考卷時說:
我就改改你寫的考卷。
民法沒用請求權基礎又沒寫條文,失敗!
刑法三階理論寫的太爛,沒看頭,失敗!
行政法理論基礎鬆噗噗的一寫就散,失敗!
刑訴實務見解沒寫到,慧巽的寫太多,失敗!
最離譜的就是民訴,完全沒有寫我的見解,這還有別人的見解,你有沒有搞錯啊你!
考神:哈~~我真是猜不透你啊!!我真是猜不透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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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考神踏上修練之途,回來後和新考神糖牛再度決一死戰
典試委員不禁佩服考神脫胎換骨後的功力嘆曰:
好憲法第八條!經由憲法第八條一加上,讓原本需要七七四十九小時寫完的考卷,只消三分鐘便可完成!
好突襲性裁判!突襲性裁判的奧妙之處,就是可以讓一個好像豬那麼笨的人看不懂題目,還可以拗得跟真的一樣!
好程序權保障!程序權保障的奧祕就在於可藏於書本之中,又可擺著隱藏殺機,被考生抓了都告不了你,不愧為七大暗器之首!
典試委員:這一張考卷是....
考神:黯然銷魂卷
糖牛:答案卷就答案卷嘛!加個條文番號頂多22分一張,黯什麼然銷什麼魂卷啊!小子別裝模作樣...
助教:我大膽的說一句,在我面前沒人敢裝模作樣..!!
典試委員:太好看啦!(回音)我從看過這麼好看的考卷,救命啊~~~~
憲法的思維鎮在文章裡面,好似江河匯聚,
共同訴訟的奧秘都被筆鋒震碎,入目即化
加上用團塊式散文寫作寫成的訴訟法理和非訟法理的交錯適用
哇!這答案卷太棒了!塵世間沒有形容詞可以形容它了!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要讓我看到那麼好看的答案卷?
我怕我以後看不到怎麼辦?
(昏倒......)
咦?這是什麼?這是什麼來著,有一種悲傷的感覺???我怎麼會流淚?
考神:是立可白.我在裡面塗了立可白
典試委員:實在太貼切了!原來是立可白啊!
看了這份答案卷,令人感動的流淚,怪不得叫黯然銷魂卷,
實在是太黯然,太銷魂了,簡直太好了!哈!
可是,都怪我老婆愛尋花問柳,被人捉姦在床
我的乖兒子被拉進了黑社會,
我打牌被人陷害抓老千...
唉.....................................
典試委員:今年的考神是--------糖牛
糖牛:說了那麼多廢話還不是要給我?快頒及格證書!
考神:這世上,根本就沒有考神....
典試委員:你說什麼?
考神:或者說人人都是考神
典試委員:什麼?你說什麼?
考神:學長學姊、學弟學妹、男生女生,只要肯用心,人人都是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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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