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是程君顒老師的歷史與藝術(二),當初想選這門課的原因是,去年在研討會聽江玉林老師解析宮娥圖中的法理學意涵,頗覺趣味,故選之。

老師的課綱其實未列入課程進度跟評量標準,不甚符合想像中的課綱,但選修課就不太在意了。聽老師談藝術史是拿藝術品當歷史證據,才能與強調作品美感的美術史有所區別;然後又提到肖像畫能以心理史學的方式找出其中的歷史意義,不知道這跟法圖象學有沒有相關聯?等我有機會修江玉林老師的課再說吧!

總之這門課是上定了,也希望自己能認真唸書,逼老師講到近現代部分;能每次上課跟老師說:「老師這個說法書上找得到,能否跳過?」這是老師對我們的期許,也是齊格飛對這門課的自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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