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四、反現代化運動
一九八零年代台灣的三場「台灣近代化論爭」,除了台灣近代歷史階段與社會價值與社會類型的區分和討論外,還有對於台灣殖民地現代化動力與內涵的解釋和評價。而後者更涉及了對於現代、現代化與現代性等研究概念的基本假設與價值立場。[17]
「現代」一詞在歷史研究的具體操作中,與十九世紀西方啟蒙線性進步史觀、現代民族國家建構有密切關聯,從而有其價值判斷的立基點;「現代性」作為一個理解當代社會形構與歷史發展的社會學理念,是以西方自啟蒙運動至工業革命的長期發展和轉型,尤其是資本主義和民族國家的全球性擴張為其歷史背景和主要特徵,展開現代化發展途徑和詮釋方式的論述。
在「新帝國主義」(1871-1914)擴張期間,西方世界將西方現代化歷程所展現的各項特質傳播到世界各地,這些特質包括從文藝復興、民族建國、宗教改革、科學革命與啟蒙運動、工業革命、法國大革命等諸項變革所揭櫫的人文主義、民族主義、個人主義、理性主義、資本主義與自由主義。傳播的過程中,引起被散佈地區的新舊衝突、現代化是否等於西化爭論、東西對立的情勢等三者課題間錯綜複雜的糾葛,以及西方世界對現代文明價值的批判和反省。
就西方世界對文明價值的批判和反省而言,西洋現代史的「好時代」(BelleEpoque)在一八九五至一九一四年間,呈現該時段西方世界上層社會的優渥物質生活。上流人士應包括貴族與富人,過著愜意的生活,穿著精品時裝,在戶外展開休閒活動。[18]
一次大戰後經濟大恐慌導致工業無限發展與自由放任經濟原則深受質疑,反對外國對本國過多的影響,從而使極右派政治(如法西斯)勢力抬頭。[19]加上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初,馬克思主義、達爾文主義、佛洛伊德學說、與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宇宙觀等,都由理性探討出發而展現理性極限的困境。同時,反理性化與反世俗化的宗教信仰傳統也從未消滅,如今更有反撲的姿態,成為現代文明的一股批判力量。[20]
五、結語
綜合言之,自由主義、進步觀、反現代化運動都受到了十九世紀末到一次大戰前的社會經濟情況所影響,而有其變換與改造。自由主義所堅持的自由放任與個人主義,逐步遭到以法西斯為首的極右派政治勢力侵吞;進步觀由於物質文明的發展而昌盛,但也由於精神文明的空洞與物質文明的後遺症被遺棄;反現代化運動立足於西方現代化歷程的質疑,反思理性與非理性的意義,進一步發展成自身文明批判的運動,較二次戰後後現代主義先一步全面性地批判理性主義的精神。
理性主義作為科學革命與啟蒙運動的基調,歷經十九世紀初期的浪漫主義、十九世紀末期的非理性思潮、以及二十世紀後期後現代主義對文明結構問題的三階段批判。
經過第二階段的檢驗,理性主義進一步地檢視自身實踐理性開展的極限,致使戰後雖受到後現代主義的挑戰,依然仍夠挺立於社會與思想潮流之中。
[1]王世宗,《現代世界的形成:文明終極意義的探求》,(台北:三民書局,2006),頁236。
[2]John Fleming著,吳介楨等翻譯,《世界藝術史》,(台北:木馬文化,2001),頁727。
[3]John Gary著,傅鏗、姚欣榮譯,《自由主義》,(台北:桂冠,,1991),頁1。
[4]Wallerstein大致同意這個看法,只不過是從現代世界體系建立發展的角度立論,請參考Immanuel Wallerstein著,彭淮棟譯,《自由主義之後》,(台北:聯經,2001),頁94-96。
[5]王曾才編著,《西洋近代史》,(台北:正中,2002),頁250-253。
[6]Eric J. Hobsbawn(艾瑞克‧霍布斯邦)著,鄭明萱譯,《極端的年代》(上),(台北:麥田,1996),頁162-163。
[7]顏厥安,〈溝通、制度與民主文化─由哈伯瑪斯的法理論初探社會立憲主義〉,收於氏著,《幕垂鴞翔─法理學與政治思想論文集》,(台北:元照,2005),頁157-158。
[8]關於威瑪共和與納粹德國的歷史陳述,可參考王曾才著,《世界現代史》(上),(台北:三民,2006),頁354-368。
[9]顏厥安,〈法與道德─由一個法哲學核心問題檢討德國戰後法思想的發展〉,收於氏著,《法與實踐理性》,(台北:允晨文化,1998),頁38-43。
[10]針對納粹對威瑪憲法的批判,可從素有「納粹法學家」之稱Carl Schmitt的著作下手。中文世界的引介文獻可參考蔡宗珍,〈卡爾‧史密特之憲法概念析論〉,收於氏著,《憲法與國家(一)》,(台北:元照,2004),頁1-44。
[11]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著,張雁深譯,《論法的精神》,(台北:商務1998),頁184。
[12]Eric J. Hobsbawn(艾瑞克‧霍布斯邦)著,賈士蘅譯,《帝國的年代:1875-1914》,(台北:麥田,1996),頁39。
[13]Charles Tilly(查爾斯‧提利)著,劉絮愷譯,《法國人民抗爭史:四個世紀/五個地區》,(台北:麥田,1999),頁503-505。
[14]Jacques Barzun(巴森),《從黎明到衰頹:五百年來的西方文化生活(下)》,(台北:貓頭鷹出版:城邦文化發行,2004),頁948。
[15]William H. McNeill, History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A Handbook(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9), p. 583.
[16]王世宗,《現代世界的形成:文明終極意義的探求》,(台北:三民書局,2006),頁248。
[17]張隆志,〈殖民近代性分析與台灣近代史研究〉,收於若林正丈、吳密察編,《跨界的台灣史研究─與東亞史的交錯》,(台北:播種者文化,2004),頁145。以下所談現代與現代性的解釋,皆從該文而出。
[18]鄧元忠,《西洋現代文化史》,(台北:五南,1995),頁17-34。
[19]Volker R. Berghahn著,朱章才譯,《舊歐洲的沒落:一九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塞拉耶佛》,(台北:麥田出版:城邦文化發行,2004),頁22-30。
[20]梁啟超,《歐遊心影節錄》,(台北:中華書局,1976),頁1-8。
一九八零年代台灣的三場「台灣近代化論爭」,除了台灣近代歷史階段與社會價值與社會類型的區分和討論外,還有對於台灣殖民地現代化動力與內涵的解釋和評價。而後者更涉及了對於現代、現代化與現代性等研究概念的基本假設與價值立場。[17]
「現代」一詞在歷史研究的具體操作中,與十九世紀西方啟蒙線性進步史觀、現代民族國家建構有密切關聯,從而有其價值判斷的立基點;「現代性」作為一個理解當代社會形構與歷史發展的社會學理念,是以西方自啟蒙運動至工業革命的長期發展和轉型,尤其是資本主義和民族國家的全球性擴張為其歷史背景和主要特徵,展開現代化發展途徑和詮釋方式的論述。
在「新帝國主義」(1871-1914)擴張期間,西方世界將西方現代化歷程所展現的各項特質傳播到世界各地,這些特質包括從文藝復興、民族建國、宗教改革、科學革命與啟蒙運動、工業革命、法國大革命等諸項變革所揭櫫的人文主義、民族主義、個人主義、理性主義、資本主義與自由主義。傳播的過程中,引起被散佈地區的新舊衝突、現代化是否等於西化爭論、東西對立的情勢等三者課題間錯綜複雜的糾葛,以及西方世界對現代文明價值的批判和反省。
就西方世界對文明價值的批判和反省而言,西洋現代史的「好時代」(BelleEpoque)在一八九五至一九一四年間,呈現該時段西方世界上層社會的優渥物質生活。上流人士應包括貴族與富人,過著愜意的生活,穿著精品時裝,在戶外展開休閒活動。[18]
一次大戰後經濟大恐慌導致工業無限發展與自由放任經濟原則深受質疑,反對外國對本國過多的影響,從而使極右派政治(如法西斯)勢力抬頭。[19]加上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初,馬克思主義、達爾文主義、佛洛伊德學說、與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宇宙觀等,都由理性探討出發而展現理性極限的困境。同時,反理性化與反世俗化的宗教信仰傳統也從未消滅,如今更有反撲的姿態,成為現代文明的一股批判力量。[20]
五、結語
綜合言之,自由主義、進步觀、反現代化運動都受到了十九世紀末到一次大戰前的社會經濟情況所影響,而有其變換與改造。自由主義所堅持的自由放任與個人主義,逐步遭到以法西斯為首的極右派政治勢力侵吞;進步觀由於物質文明的發展而昌盛,但也由於精神文明的空洞與物質文明的後遺症被遺棄;反現代化運動立足於西方現代化歷程的質疑,反思理性與非理性的意義,進一步發展成自身文明批判的運動,較二次戰後後現代主義先一步全面性地批判理性主義的精神。
理性主義作為科學革命與啟蒙運動的基調,歷經十九世紀初期的浪漫主義、十九世紀末期的非理性思潮、以及二十世紀後期後現代主義對文明結構問題的三階段批判。
經過第二階段的檢驗,理性主義進一步地檢視自身實踐理性開展的極限,致使戰後雖受到後現代主義的挑戰,依然仍夠挺立於社會與思想潮流之中。
[1]王世宗,《現代世界的形成:文明終極意義的探求》,(台北:三民書局,2006),頁236。
[2]John Fleming著,吳介楨等翻譯,《世界藝術史》,(台北:木馬文化,2001),頁727。
[3]John Gary著,傅鏗、姚欣榮譯,《自由主義》,(台北:桂冠,,1991),頁1。
[4]Wallerstein大致同意這個看法,只不過是從現代世界體系建立發展的角度立論,請參考Immanuel Wallerstein著,彭淮棟譯,《自由主義之後》,(台北:聯經,2001),頁94-96。
[5]王曾才編著,《西洋近代史》,(台北:正中,2002),頁250-253。
[6]Eric J. Hobsbawn(艾瑞克‧霍布斯邦)著,鄭明萱譯,《極端的年代》(上),(台北:麥田,1996),頁162-163。
[7]顏厥安,〈溝通、制度與民主文化─由哈伯瑪斯的法理論初探社會立憲主義〉,收於氏著,《幕垂鴞翔─法理學與政治思想論文集》,(台北:元照,2005),頁157-158。
[8]關於威瑪共和與納粹德國的歷史陳述,可參考王曾才著,《世界現代史》(上),(台北:三民,2006),頁354-368。
[9]顏厥安,〈法與道德─由一個法哲學核心問題檢討德國戰後法思想的發展〉,收於氏著,《法與實踐理性》,(台北:允晨文化,1998),頁38-43。
[10]針對納粹對威瑪憲法的批判,可從素有「納粹法學家」之稱Carl Schmitt的著作下手。中文世界的引介文獻可參考蔡宗珍,〈卡爾‧史密特之憲法概念析論〉,收於氏著,《憲法與國家(一)》,(台北:元照,2004),頁1-44。
[11]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著,張雁深譯,《論法的精神》,(台北:商務1998),頁184。
[12]Eric J. Hobsbawn(艾瑞克‧霍布斯邦)著,賈士蘅譯,《帝國的年代:1875-1914》,(台北:麥田,1996),頁39。
[13]Charles Tilly(查爾斯‧提利)著,劉絮愷譯,《法國人民抗爭史:四個世紀/五個地區》,(台北:麥田,1999),頁503-505。
[14]Jacques Barzun(巴森),《從黎明到衰頹:五百年來的西方文化生活(下)》,(台北:貓頭鷹出版:城邦文化發行,2004),頁948。
[15]William H. McNeill, History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A Handbook(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9), p. 583.
[16]王世宗,《現代世界的形成:文明終極意義的探求》,(台北:三民書局,2006),頁248。
[17]張隆志,〈殖民近代性分析與台灣近代史研究〉,收於若林正丈、吳密察編,《跨界的台灣史研究─與東亞史的交錯》,(台北:播種者文化,2004),頁145。以下所談現代與現代性的解釋,皆從該文而出。
[18]鄧元忠,《西洋現代文化史》,(台北:五南,1995),頁17-34。
[19]Volker R. Berghahn著,朱章才譯,《舊歐洲的沒落:一九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塞拉耶佛》,(台北:麥田出版:城邦文化發行,2004),頁22-30。
[20]梁啟超,《歐遊心影節錄》,(台北:中華書局,1976),頁1-8。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