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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經濟學這門學問從我進法律系就一路聽到現在,五六年的時間過去了,雖然從來沒有修過這門課,但多多少少也讀過簡資修、熊秉元、謝哲勝這幾位國內以法律經濟分析為專長的學者論著。

雖然讀了不算少的文獻,但還是不敢自稱對法律經濟學能有一點理解,畢竟,我經濟學的程度一直徘徊在經原附近。楊智傑說過,要對法律經濟學有深入的理解,除了經原外,至少也要修過經濟數學跟個體經濟學這兩門課,而我也從來沒修過。

法律系要去搞法律經濟分析,至少會碰到不懂經濟學的門檻,如果只想唬人,還會被經濟學界的人恥笑。

反過來說,經濟學人士要搞懂法律經濟學,至少也要懂他所要分析的法領域(例如刑法、憲法之類的)。沒修過課,國內法律書也不算少,買或借都可以,好讓在進行分析時,不會讓自己曝露法學程度低落的問題。

其實我一直很不懂,有些經濟系之人只修過法律經濟學,或唸過幾篇法律經濟分析文章,就覺得自己法律經濟學很強。可是,聽他在談論法律時,一些法律系基本的法學知識都不懂,就在那裡大放厥詞,除了發噱,似乎也沒有其他對應的辦法?

「法律是什麼?」這個法理學的原初問題,西方世界爭論上千年無有定論,法律經濟學的觀點也只是一種較新的回答,尚難成為核心解答,但就有人認定法律經濟學的回答才是正確的。這種人似乎連這十年來法理學跟法律經濟學之間的論戰文章都沒讀過,就似乎超越了連波斯納等輩都無法說服法理學的論述能力,除了找人提名這種人為最佳法學與經濟學碩士論文得主外,好像沒有其他奠定他學術地位的辦法了?

又或者憲法這塊領域,讀過一點憲法入門讀物,就開始拿經濟學來分析憲法的諸項議題,直認憲法只需一本薄薄的書就讀完了(那每年公法組跟國考念得要死要活的憲法是怎樣);把言論自由淺薄定義為就是人人都可說話,而他人不可限制他人,就此認定管制言論是錯誤的,好像釋字414、445、509號解釋這幾個關於言論自由的實務見解都沒讀過的樣子。(當然不止這三個是屬於言論自由而已,此為例舉)

我是不知道考上研究所念個一年書後,對法律經濟分析開始產生興趣之人,為何一方面貶低法律系的經濟學素養,認定法律人作不了什麼好的法律經濟分析,卻又對自己出身經濟系,明明法學素養不如法律系,卻還能嗆聲法律人的法律分析其差無比?

挾著經濟分析能力,認定沒有唸過經濟學,就連法律分析都是低劣的,可是卻連一些基礎的法學知識與重要的議題都不理解,就呶呶不休地要法律人俯首稱臣,真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這是怎樣的特異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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