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論埃及人的天道觀〉
作者:劉景輝
出處:《台大歷史學報》5(1978)

問題意識:

探討埃及人Maat的內涵,並以「天道」做為其中文譯名。

摘要:

史學家Milton Covensky解釋Maat是埃及人認為宇宙初創時,造物主所設定有關萬物間的調和、秩序、安全、均衡等的自然法則,其中自有某種永久性、不變性和普及性的「原則」。這種「原則」,就是指宇宙萬物應有的位置和關係,像天體的運動、季節的變化、太陽的昇沉、河水的漲落等都有一定的「原則」。因為宇宙萬物的關係是和諧的,且合乎「真理」與「正義」,於是萬物之間自然能維持均衡與安定了。這種特定的原則,中文可稱之為天理或天道;不過,中文的「天理」常用於倫理觀念方面,「天道」的涵蓋面較高,所以用它來代表埃及人的Maat。

埃及神話中,法老是太陽神Ra之子,Maat則是Ra之女,以頭戴鴕鳥羽毛小巧而迷人的女神形象呈現。她是「真理」與「正義」的化身,故掌管司法的埃及首相(Vizier)是他的大祭師。Maat的另一化身則是陰間真理天平上代表「真理」的羽毛。

埃及神話中與軍權最密切的是「孟斐斯神論」,說孟斐斯主神普塔赫是宇宙及埃及的創造者,法老則是他的化身。Maat是普塔赫創造宇宙時所設定的,身為普塔赫化身的法老自有秉賦Maat之異稟,所以法老即位時都要宣佈行Maat,表示Maat之移轉。總之,Maat行,埃及會是一片樂土。然則,埃及人對於歷史上的政治興衰,並非一種政治上的錯誤,而被認為是人民的某些行為背犯了「天道」,引起了宇宙與世界秩序失調的結果。所以,Maat不僅是埃及人的宇宙觀、人生觀,而且也是埃及人的政治觀。

法老是造物主的化身與繼承人,是宇宙間惟一真正知曉Maat之人,所以他的判斷毋須證據,他的論令是絕對正確的「法」。法老將判案和權力下放到各地官吏上,故各地官吏也有判斷事物合乎Maat的能力與智慧,埃及遂成一習慣法的國度,而無須編纂法典。

Maat的觀念約形成於初期王朝時代,並成為古埃及神話。它和「君主的神聖性」同時成為埃及古王國時代神權政治(Theocracy)的兩大支柱,遂令神權政治成為埃及的政治傳統。法老是埃及土地唯一的真正擁有者和一切官吏的任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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