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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介紹台灣史料:檔案、古文書、族譜〉

作者:王世慶

出處:張炎憲等編,《台灣史與台灣史料》,(台北:自立晚報,1993),頁59-74


問題意識:
選擇檔案、古文書、族譜等比較重要的第一手資料來介紹台灣史料。


內容摘要:
一、前言
親歷台灣並介紹台灣的最早文獻,是1603年陳第所寫的《東番記》,這是有關台灣本島的第一部歷史文獻,對台灣中、南部海岸線及南部的情形有相當詳細記載。

台灣歷史雖不長,但因歷任統治者多為異族,因此史料的語文種類很多,同時也在台灣的制度、社會、文化方面留下影響,呈現台灣史的特殊性格。


二、歷代台灣史料的保存機構
荷治時期的台灣史料多保存在荷蘭海牙檔案館,這些是以東印度公司檔案的形式保存下來。

清代台灣以地方志的形式保留史料。1685年蔣毓英修成《台灣府志》,但地方志並沒有成為一份連續修纂的工作,直到割台前只有完成部份的採訪冊工作。戰後台灣銀行編印台灣文獻叢刊309種,對照清代台灣212,數量不算多。

日治台灣初期,後藤新平著手進行對台灣的各項調查,結果編成《台灣舊慣調查報告書》、《台灣私法》、《番族調查報告書》共40冊的龐大資料,為研究清代台灣各種制度、民俗、習慣、拓墾及先住民的基本資料。1915年成立台灣總督府圖書館,設置台灣史料特藏文庫,保存台灣各項史料。戰後台灣總督府圖書館改為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現名國家圖書館台灣分館),與台大、台灣省文獻會(現名為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為台灣資料較集中的三個地方。

戰後台灣於19487月成台灣省通志館,翌年改組為台灣省文獻會,一方面修志,同時負責採集、保存、整理史料的工作。


三、歷代有關台灣之檔案
1.明清兩代的台灣檔案
清代內閣大庫檔案經過史語所整理後,編印為明清史料甲、乙、丙、丁、戊、己等編,其中後三編大部分為有關台灣之史料。

故宮博物院蒐藏的宮中檔、軍機處檔、內閣部院檔、史館檔等四大部分,總計四十餘萬件檔案。宮中檔是清代歷朝皇帝御批及軍機大臣奉旨代批的奏摺及其附件,其中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福州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台灣鎮總兵等高級官員的奏章,對治台方針、綏撫原住民、土地開發、糧價、分類械鬥、會黨、中外交涉的資料都可以找到。軍機處是雍正時代用兵西北所設,往後職權擴張到軍國大計。檔案中有關小刀會、乾隆年間台灣人口統計、偷渡、沈葆楨請設台北府、省會移至台北之奏章等。

至於台灣本身留存的清代檔案,只有淡新檔案及劉銘傳撫台檔案。淡新檔案是1812-1895年間台灣淡水廳、台北府及新竹縣的行政與司法檔案,地域上包括基隆到大甲溪之間。日治時期交由台北帝大,戰後在戴炎輝的整理下出版,是研究清末台灣北部區域史的重要史料。


2.
日治時期的台灣檔案
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原名「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為日本治台五十年又六個月間總督府所收發的公文。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之文卷保存年限,分為「永久保存」、「十五年保存」、「十年保存」等等共六類,台灣省文獻會(現名國史館台灣文獻館)保存有前兩者,以及台灣總督府各局會「特殊永久保存書類」暨「台灣總督府舊縣廳公文類纂」等三種。檔案所用的日文是所謂的「侯文」體,需費功夫做解讀。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檔案,掌握了樟腦、食鹽、鴉片、菸酒、汽油、火柴等等研究台灣財政史非常重要的材料,現存於台灣省文獻會(現名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檔案,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是一個半官辦民的會社,目的在開發台灣及南洋的資源,現存於台灣省文獻會(現名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四、民間古文書
古文書的價值,在於各種開發史之研究方面,可以配合各種檔案使用。古文書的分類可分為十大類:官方給民間的公文,土地開墾的墾單、墾約和土地、房子的買賣契,清代的稅契,民間典、胎契約,人事文書,司法訴狀,生意合契股、帳簿,文教文書,水利文書,番字契等。


五、族譜
摩門教是台灣收藏族譜最力的機構,自1974年起,十三年間在台灣收集了萬餘件族譜。族譜集中起來,可以探討很多台灣史的問題,包括土地開發、遷移、婚姻、家庭制度、人物傳記、人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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