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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劍雄,周筱斌著
出處:《歷史學是什麼=What is history?》,台北:揚智文化,2003.2初版。

第一章〈歷史的來歷〉摘要:

1.1「歷」與「史」


「歷」在許慎的《說文解字》解釋為:「歷,過也,傳也。」「過」是指空間上的移動,「傳」則表示時間上的遞嬗。古代中國對於農時十分重視,因而發展出專司觀測天時的人員,逐步建立觀測天象的法則。

「史」在《說文解字》解釋為:「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

1.2從口耳相傳到結繩記事


口耳相傳是自古以來的傳承方式,流傳當時的重要大事或環境變遷,然有誤傳之虞。

錄音技術的發展,促使口耳相傳以「口述歷史」的方式重新發揚,紀錄當時歷史場景的發生,然而也需要透過其他證據補足或修正其中闕漏或謬誤。

1.3圖畫與歷史


圖畫比記號更清晰易懂,但仍受限於表達能力的良窳、無法顯示抽象意義、作畫工具的限制等問題。

文字出現後,圖畫逐步轉變為一種藝術,更發展出實用性極高的地圖,標誌出重要的項目使人明白。

1.4文字與歷史


符號與抽象化的圖畫再進一步發展,最終會演化成文字,並且更為抽象與規範化。中國最早的文字「甲骨文」距今約三千多年,蘇美人在距今四千五百年左右發明了「楔形文字」,古埃及人也在五千年前左右發展出一種象形文字。

文字書寫載體的便利性決定了人類文明的保存,早期世界各地有用紙莎草、泥版、石版、龜甲獸骨或青銅器上,後來又有竹簡、絲帛等材料。直到紙的發明始令書寫更加方便。由於早期文字書寫不易,中國便發展出一套不同於口語表達的書面語言。而印刷術、金石學、古文字學的發展,一方面增加更多人群的交流,一方面也發展對已滅亡的文字的研究。

1.5遺跡遺物與歷史


遺跡遺物是最好的歷史證據,可以彌補文獻的不足。不過遺跡遺物由於缺乏人的參與,因此是靜態的,無法完整呈現當時的活動情境;另外,由於保存至今的遺跡遺物絕對不是全貌,帶有很濃重的片段與偶然性,這是在利用遺跡遺物研究歷史時所應注意的。

1.6神話與歷史


早期歷史,其實與神話並無法有嚴謹的區分。一者口耳相傳之誤,二者史實與神話交錯融揉,三者宗教信仰湮沒文字記載。由此可知,神話當然是早期歷史的重要參考依據,但仍需依其他證據佐證。

1.7民間故事與歷史


民間故事係指民間人士透過口耳相傳、文字書寫等方式,在民間流傳的故事。由於撰寫、傳播者的知識水準不高,使得融揉史實與虛構的方式極為常見,因此民間故事或有文學價值,但是否能當作歷史仍有待斟酌。

1.8歷史還是新聞?


新聞可以是史料,但並非歷史。因為新聞有可能是造假或是受侷限的報導,通常我們在間隔一代人之後,再去檢視過去的新聞以檢索史料。

另外,歷史寫作最好有「距離感」,包括時間與空間兩方面。時間的距離感如中國的「生不立傳」,空間的距離感是指歷史寫作/研究者,最好別是歷史的親歷者。

1.9歷史資訊


經由日新月異的科學技術,我們逐步能透過分子遺傳學、語言學、人類學以及天文學等知識,促使蒐集潛藏的歷史資訊更為容易。

1.10未來的歷史


歷史資訊將較以大幅地增長,因為儲存科技遠較過去發達;但由於科技發達,也會造成史料造假的問題。

1.11歷史學是什麼?


過去的事實都可能是歷史,但能不能真正成為歷史,還要取決於後人如何記錄。這是因為紀錄歷史的人也是有主觀與偏見,更受限於關注對象的多寡,無論如何,我們都無法記錄每一個人的點點滴滴作為未來歷史的材料;故而,史家必然要選取材料。



第二章〈歷史的來歷〉摘要:

2.1時間系列

歷史本身是一個時間的序列。在這部份,可以劃分為「通史」、「斷代史」兩大部分。

「通史」是指從古至今全包括在內的歷史,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的通史作品就是司馬遷的《史記》,從五帝傳說時代開始,寫到作者生活的漢武帝太初年間,總計超過三千年的歷史。

「斷代史」在中國二十五史當中占有二十四部,可謂極為重要的一種寫作方式,但是這種寫作方式的問題在於其斷代的年限不夠嚴謹。例如《明史》一書,止於西元1644年,但其後在中國南方各地仍有三個相繼控制不屬於清帝國的政權,甚至領有台灣南部的鄭氏王國仍奉戴明帝國,或許應以鄭氏王國滅亡作為《明史》撰寫的終點。

斷代的方法有依政權遞嬗,也有按照固定時間劃分的方法,例如歐美以西元紀年,以耶穌誕生那年為基準,每百年為一世紀;中國傳統則是以干支紀年。除了以上兩法,還有以歷史發展階段做為劃分的依據,劃分的方法有依照歷史事件、人物等法,但這種方法似乎忽略的歷史發展會有多種因素並進,因此在各專史領域的劃分法,並不一定適合其他專史的劃分法。

2.2空間系列


空間的劃分可以依據自然與人文環境來加以取捨。從這方面我們可以劃出世界史、國別史、地方史等歷史寫作觀照的地域空間。

2.3內容系列

首先可以談到全面性記述特定地域在政治、經濟、社會、軍事、學術、民族、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歷史,稱之為「總史」(或綜合史);以及與之對舉,記載或復原某方面的歷史,稱之為「專門史」。

其次,史料彙編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僅做蒐集、整理、編纂史料的工作,這種工作基本上算不上歷史著作;另一種則是在蒐集整理的基礎上,加上編者的考證、批評。

年表是一種工具書,按照年代順序將歷史紀年、事件與人物編排成表格。司馬遷《史記》中〈表〉即是現存最早的年表。

使用年表會用到紀年的方法,中國最早通用干支紀年,即十個天干與十個地支排列組合,成為六十年一循環的紀年法。在漢武帝時期,開始採用年號的方式紀年,其後歷代皇帝為求吉利與改運等原因,使用祥瑞的年號名稱與改年號等方式,並與干支紀年並用至皇帝制度結束。

最後這部份可以談到歷史地圖,這也是一種重要的工具書,強調歷史的空間性,透過地圖的展示,更容易明瞭史實的因果關係。

2.4人物系列


人物歷史可以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個人的歷史,其形式可以是記載個人言行的傳記;也可以是片斷式紀錄,如墓誌銘、年譜、日記、回憶錄、詩文、筆記、書信、公文、檔案、報導、影像紀錄等等。

第二類則是群體歷史,有依血緣寫成的家譜、人口統計資料;有依地域籍貫寫成的方志;有依專門群體,如性別、職業、職業、身分、政治歸屬、學術淵源等專門的記載,例如《列女傳》。

2.5另類歷史


除了前述所羅列各種歷史的類型外,還有另類歷史這一部份,是指作品本身非屬嚴格的歷史著作,但因為包含某些歷史資訊而間接成為歷史的內容。

這類作品依類型包括小說、音樂、雕塑、繪畫、電影、戲劇等,但運用此類史料必須注意真偽辨別的問題,畢竟此類著作並非嚴謹的著作。



第三章〈為什麼要了解歷史?〉摘要:

《左傳》列舉了兩個事例,說明了歷史意識在強調道德的力量而發軔,導致權力者無法避免史家的批判。

但是「在晉董狐筆,在齊太史簡」的寫法卻有問題,因其不關心史實,只在乎傳統政治社會秩序的維持,《公羊傳》的說法為「《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這種筆法,後世稱之為「春秋筆法」,後世正統史家奉為至高原則,但其有竄改史實之虞。

原本史官的地位不高,而且是由家族世襲擔任,司馬遷亦復如是。司馬遷將歷史作品以文學筆法呈現,固然增加可讀性,但是否合於史實與邏輯,則有值得懷疑之處。而司馬遷對於撰史的使命感,傳承到後代史官,而文學筆法影響到後世由文人修史,史官僅為蒐集史料。

《資治通鑑》之後,強化中國歷史泛政治化傾向的理論,並成為史學寫作傳統。

「古為今用」的『用』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判斷,依憑主體的不同視野而對相同事物有所轉變。而從這點延伸出來,便會有混淆歷史事實與歷史解釋的影射史學出現。

「古為今用」與「影射史學」最大的差異點,在於前者僅在已知的歷史事實作出取捨、解釋;後者則是為了特定目的,而去竄改史實、偽造證據。

最後,可以來談關於歷史的作用。一者,研究歷史不能只限於一地一域,而忽略與其他區域的互動影響;二者,黑格爾在《歷史哲學》一書序言認為人類無法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教訓,顯示人類對於歷史研究的輕忽,以致許多學術成果無法顯現,甚或悲劇一再發生。



第四章〈怎樣學習和研究歷史?〉摘要:

歷史不能是虛構的?有許多歷史資訊,由於當時的人基於政治動機,削抹掉許多史料,甚至偽造。譬如唐太宗曾三次調閱起居注,關注玄武門之變的記載,自詡之為周公平管蔡之亂,但藉由其他史料記載,可以知道唐太宗與李建成多所齟齬,而建成並非無能妒賢之人。

至於隱瞞歷史事實的原因,一是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目的;二是為了符合某種理論或主義;三是強調為政治服務。歷史研究的基本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在復元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探索以往人類社會發展變化的規律。但是歷史規律不是全盤適用於各時各地,不同的史觀所歸結的歷史規律亦不相同,此時便需要將之集中、概擴與昇華為歷史哲學,但也需要更為嚴格而真實的歷史事實。

歷史研究的運用有三個方面,一是為其他學門提供規律,以推斷出嚴謹而正確的研究成果;二是用於宣傳教育,雖然簡繁詳略不一而足,但也不得違背基本事實;第三個目的是為解決現實問題提供背景、經驗等資訊,這個目的很容易受到政治影響而減損對歷史事實的認知,不可不慎。

至於能否獲得真實的歷史?我們必須承認完全真實的歷史是無法獲得的,但我們可以利用科技方法來做某種程度的彌補。歷史學是研究過去的學門,因此很多逝去的資訊如果不能即時記錄下來,加以妥善保存,將會煙消雲散。

了解歷史,首先便是要理解史料文字,還要輔以田野工作加深、修正、廢棄文獻資料。透過這種方式,我們才能逐步復原相對完整的歷史;歷史復原是主觀的工作,因此必須加以謹慎分析其中的問題與資訊。

(本書為東華大學歷史學系95上史學導論研讀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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