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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母親從嘉義打了一通電話到紐約的住處給我,簡單的幾句寒暄之後,她說:喔,現在電視上剛好在播那個「同志」的報導。這是我第一次從她的口中聽到這個時髦的外來語。

我的家人在電話上是從來不廢話的,掛上電話後,我開始猜想母親打這通電話的動機,大概是這樣的節目讓他想起遠遊的兒子吧?我不知道當天的節目內容是什麼,但是至少談的是同性戀,剛好她的兒子也是一個同性戀者,也許是這麼一個簡單的關連,讓他決定打這通越洋電話,就算聽聽我的聲音也好。

讓我好奇的是,「同志」現在竟然也被母親掛在嘴上,至此我總算完全相信,同志已經納入台灣的大眾語彙。母親顯然很清楚,這個同志和共產黨員一點也沒有關係,她只是想告訴我:現在電視上正講著你們同性戀者的事情,但是,說同性戀不大好聽,所以「同志」現在取代了過去她一直說不出口的「同性戀」三個字。

母親從知道我是同性戀者那天起,就為怎麼稱呼我的性傾向經歷了不少煎熬;在我們還不懂得同志這個時髦的新字以前,報紙電視就管她這個不好女色的兒子叫「同性戀」,雖然從字面上看來,「同性戀」一點罵人的味道也沒有,但是我和母親都清楚,所謂的同性戀者被想像成什麼樣的怪物,他們的神秘,淫亂,病態,和血液中藏著的愛滋病毒…,沒有一點讓母親可以安心的和她親手帶大的兒子聯想在一起。

於是幾年來的對話變成一種精神上的拔河,我在她的面前儘可能的把這三個字放進談話,說出這三個字時,怎麼樣也要求自己要字正腔圓、不卑不亢,要想辦法讓她練習怎麼和一個「真的」同性戀者相處;相反的,母親卻時時警惕著要迴避這三個字,有時候她甚至不辭辛苦的說出「像你們這個族群的人」這麼冗長的稱呼,目的不過是想繞道而過,看看能不能避開這個刺耳的單字。偶爾就算「同性戀」從她的齒縫中溜了出來,也是聲細如蚊,深怕不相干的旁人聽見了,彷彿隨著音量的降低,同性戀的惡劣聯想也可以被淡化。

天可憐見,「同志」這個字幫我的母親解套了,現在總算有一個溫和的代名詞,還來不及被成見汙染,讓他聽在自己的耳朵裡不必臉紅,好像一但她改用了同志的稱呼,就可以暫時忘記她自己曾經被灌輸的成見,忘記她自己的兒子在別人眼中的不光彩。「同志」好像變成一句法力無邊的佛號,我們這些過去叫同性戀的人,從此也要和神秘、淫亂、病態、愛滋病毒…等等標籤,一刀兩斷。

我相信這也是許多台灣的同性戀者改口叫彼此「同志」的心理因素,不久前我收到台灣發行的第一本精裝的同性戀雜誌,發現我在裡頭發表的文章,所有的「同性戀」都被編輯改成「同志」,看來同性戀三個字是真的落伍了,大家棄同性戀於不顧,就是因為難聽罷!我甚至聽一個北京來的朋友說,現在大陸稍微上道一點的同性戀者也用了「同志」的稱呼,於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和公文上通行的愛人同志、小平同志等等同志各有所指,在現代的「同志」的耳朵裡決不會弄混了,一個本來肉麻的政治詞彙可以這樣有趣的被搬弄著,從紅色的革命夥伴變成粉色的情慾搭檔,如果改名的動作真是對權威的挑戰,當然是值得所有進步人士和同性戀者大聲叫好的。

但是,萬一改名只是一種失去自信的迷信呢?

不得志的小牌歌星,成天算筆畫、求高人,問來一長串的藝名,如果歌藝還是原地踏步,星運眼看也亨通不起來的。同性戀者改名叫同志後,自信心也長進了呢?或者只是期望改名後也順便改運呢?

或者,改名會不會等於是對社會歧視的默許?

當同性戀者自己、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好朋友,一個個如履薄冰的避談同性戀三個字時,是不是也等於同意了所有關於同性戀的惡劣聯想?是不是等於承認,「連我們這些局內人都覺得同性戀三個字是可以拿來罵人的髒話」?如果對同性戀友好的人都這麼想,我們怎麼要求別人不去說同性戀者的壞話、揭同性戀者的瘡疤。

陳水扁三個字,現在台北市長、中生代政治明星的代名詞,要是陳先生今天在台南鄉下種田,無聊的人也許會自作聰明的說,真是人如其名啊,取的名字鄉土,做的事情也鄉上。老實說吧,從名字上推敲,我們也知道陳市長大概不是出於什麼名門望族,書香世家,但我們現在應該要高興陳先生沒有改名叫陳建國,因為一旦名字改了,什麼忘不忘本的批評還事小,最要緊的,改名的同時,陳某人也同意了社會強加在水扁兩個字上的貶意。

一個叫罔腰的女人,或一個叫查某的男人,如果打算到戶政機關要求改名,想必也不須多費唇舌向承辦人員做解釋,因為大家都願意相信,這兩個名字有多麼容易被拿來開玩笑、這兩個名字印在名片上有多麼不稱頭。我大可以同情他們想辦法改名字的苦衷,但是話又說回來,今大我們之所以看不起罔腰、查某的人,難道不是因為成見在背後作祟嗎?我們對付成見唯一的辦法,應該是正面交鋒,百接挑戰成見的錯誤,而不是作為成見的幫凶,反而去正當化那個讓你深受其害的成見。

換句話說,蔡罔腰改名叫蔡淑靜之後,她也就很難名正言順的要求電視鬧劇停止取笑叫罔腰的人了。

在同性戀平權運動上最有規模的美國,也在60年代做過很有企圖者心的改名運動。 gay這個字逐漸在50年代被年輕的同性戀者掛在嘴上,和老一輩同性戀者慣用的 queer不同的,當年這群意興風發的少年郎都覺得,改用新名字才能標示他們不再甘心被看成是娘娘腔的決心。

gay 這個原意是好玩的、光鮮的、興高采烈的好字,讓新一輩的同性戀者十分中意,他們覺得,只有這樣不帶貶意的名字,才能代表同性戀者的新認同、新面貌,60年代末期開啟紀元的同性戀平權運動,更是乾脆就把 gay right帶進政治圈,讓gay這個字御筆親點,成為同性戀者的「官方稱呼」。

Gay 有沒有真的讓同性戀者變得比較慈眉善目呢?一直要到愛滋病開始重擊同性戀人口後,謎底才總算揭曉…原來你同性戀者愛怎麼取一百個一萬個好聽響亮的名字都可以,我反正就是不喜歡你,就是要討厭你。 gay的原意儘管正面,但是負責解釋 gay這個字的,還是整個對同性戀者懷有敵意的主流社會,80年代起有如野火遼原的愛滋病,給了這樣一個主流社會展現敵意的絕佳舞台,二十年風水轉下來,gay依然是敗德的、變態的,愛滋病在這樣的邏輯裡變成gay的天譴,gay仍舊是罵人的髒字。

這是為什麼今天比較進步的對美國同性戀者,回頭改稱自己為 queer的原因,這個字本來就充滿著讓同性者渾身不自在的負面含意,在中文裡大概只有「怪胎」還有一比。美國當代的同性戀者,在同性戀平權運動的春秋大夢初醒後,總算看清楚了美麗的好名字不能保證形象化妝,唯一破解惡名的法寶,就是以彼之道、還施己身,自己把惡名掛在自己的嘴上,自己把惡名拿來稱呼自己的同好同胞,讓別人沒有機會用這個傷人的惡名來傷害你。

曾幾何時,台灣的學界藝文界也把 queer翻譯為「酷兒」引進到我們的大眾詞彙,但是如果同性戀者是這麼「酷」的前衛人士,當一個「酷兒」多的是新鮮時髦,哪裡有什麼好丟臉的呢?哪裡能算是一個惡名;說穿了,「酷兒」就好像「同志」一樣,都是覺得同性戀刺耳的那些朋友,迫不及待想擁抱的漂亮新名字。

同志這個字,最早是由香港作家林奕華在九一年趁著台北的金馬影展時帶進台灣的藝文界,如果我的記憶沒錯,林先生當年熱心引進所謂new queer cinema到台港時(我把它直譯成「新怪胎電影」),苦無同義字,才靈光一現的創出了所謂的「同志電影」這個頑皮的譯名,沒想到幾年的光陰,同志竟然成功的登陸台灣、大陸,成為兩案三地的時髦用語。喜歡同志這個新字的同性戀朋友和進步人士,還常常借用香港學者周華山引介西方「怪胎理論」(queer theory)的著作《同志論》,來倡議使用這個新字的種種好處,仔細推敲源頭,在林奕華和周華山這些始作俑者的心中,同志其實指的是 queer,是怪胎,或者是那個不痛不癢的譯稱…「酷兒」。

真的要用心體會「怪胎理論」的神髓,今大我們做為弱勢者,需要的是回頭使用一個曾經讓弱勢者蒙羞的稱呼,台灣島上的原住民朋友,大可以爽朗的自稱「番仔」,讓整個不斷醜化原住民部落的漢人社會無言以對;台灣島上的同性戀者,大可以爽朗的自稱同性戀,讓那些附加在同性戀身上的黑暗想像,一一在陽光下和真實的同性戀者對質。

沒錯,我就是個同性戀,同性戀,同性戀,同性戀…,那又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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